1.关于办理沙特SASO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沙特只接受1年内的测试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SASO或者GS标准。 2.关于汽车滤清器、刹车片、刹车鼓、汽车玻璃等汽配产品,必须按照沙特SASO标准或者海湾国家GS标准的报告,才能接受申请。 3.2014年,沙特阿拉伯政府继续加强市场销售产品的能耗认证改革执行力度。针对家用冰箱、洗衣机产品,将于10月1日强制执行SASO2664:2013和SASO2692:2013能效新标准。 4.2019年1月1日开始,沙特SABER认证正式开始实施,望广大出口商注意,提前申请办理。 4.自2019年9月13日起,陶瓷产品进入沙特市场需符合:1. 通过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相关证书Shipment Certificate 2. 获得沙特质量标志SQM质量认可证书即2019年9月13日货物到港日起,没有取得上述证书的产品将无法进入沙特市场。 5.2020-09-01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已通知表示对于所有出口到沙特以插头作为连接电源的电器产品,所有插头都需要符合新的SASO 2203:2018标准要求。 6.从2020年1月1日起,出货时提供的发票、箱单必须显示条形码,并且发票必须盖章。 7.SASO通知 | 2020年1月15日起强制SABER注册的产品法规更新.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发布最新通知,从2020年1月15日起,所有在“沙特产品安全计划”即SALEEM要求执行的技术指令下的管控产品,必须使用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的产品证书PC (Product Certificate)和批次证书SC (Shipment Certificate)。SASO也已更新且新增了2020年1月15日起将执行的产品技术法规.同时提示,自2020年2月15日起,所有商品包括已在沙特技术法规规定下的以及沙特技术法规还未规定的产品,在出口至沙特时都需要通过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证书。 8.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近日已在SABER平台发布通知,SABER平台和FASAH系统(沙特海关系统)将于2020年7月1日完成整合与对接。为了使货物在海关口岸清关更快速便捷,贸易商必须将出口至沙特产品在SABER平台上进行注册、提交申请产品证书,并且在货物到岸前需要获得批次证书SC(Shipment Certificate)避免被退运。注意:两个平台整合之后,海关可以直接查询产品是否通过认证,如果产品没有通过SABER认证,清不了关。 9.根据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udi Arabian Standards Organization,简称“SASO”)最新消息,自2021年7月1日起,SASO将扩大IECEE认证的管控范围,增加以下六类产品。为保证顺利清关,在管控清单中的产品需要申请并获得SASO IECEE National Conformity Certificate (CoPC)证书。  新增管控产品类_ 产品类别 Category  1 咖啡机 Coffee making machines  2 电缆 Electric cables  3 电水壶 Electric kettles  4 电子游戏及配件 Video games and their accessories 5 电油煎锅 Electric oil fryers  6 电动泵(5马力以下)Electric pumps with less than 5 HP

照明产品出口企业注意 五一开始出口沙特有新规

  近日,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发布公文,自5月1日起,范围内的照明产品若未按第二阶段实施要求获得SASO能效注册证书将被禁止进口到沙特,并明确要求产品符合性认证(COC)机构应对范围内产品符合能效标签要求的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品拒发沙特COC证书。

  2016年2月10日,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和沙特能效中心发行了一个针对照明产品的新技术法规,此法规名为“SASO 2870/2015—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和标签要求”,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该标准包括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间的如下定向和非定向照明产品:白炽灯、自镇流紧凑型荧光灯、卤素灯、LED灯,不包括灯具、灯具控制器以及非普通照明用的灯泡(如信号灯、红外加热灯、其它家用器具中的灯等,以及其它专业用途的特殊用途灯泡)。

  该标准范围内的产品因功率不同将分三个阶段执行新的能效要求:第一阶段:2016年5月1日;第二阶段:2017年5月1日;第三阶段:2019年1月1日。其中,2016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及以上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2017年5月1日起,额定功率60W以下的各类定向及非定向灯泡纳入管制范围。 “我们的客户发来邮件,要求产品的说明书和警告语必须同时有英文与阿拉伯文版本,这也是法规SASO2870里面的一条要求。不仅如此,法令SASO2870/2015里面还对照明产品的能效、功能、标签以及能效标签方面作出了规定,还对与光源产品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也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是安全、卫生、环保要求全覆盖,出口企业要注意了。”宁波三杰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孙云杰如说。

  自2016年5月1日起,光源产品的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口前需要确认自己的产品符合SASO2870的要求,同时在沙特标准局进行注册,申请获得能效证书,并在产品上加施对应的能效等级标贴。所有在标准要求范围内的产品,运抵沙特海关时将被检查标贴标识及注册证书。电气安全检测中心(慈溪)专家王波介绍说,根据法规要求,对于特殊用途的灯泡,必须在包装和提供的其它资料上明确说明产品的预期用途,并且说明产品不适用于普通家用照明。对于普通家用或类似用途的灯泡,该标准主要评估灯泡能效等级(分为7个等级)、灯泡的性能要求、灯泡所含有害物质的要求等。此外,灯泡上必须显示商标、输入电压、额定功率、原产国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在标签、外包装、说明书以及网站上用英语和/或阿拉伯语清晰标注。灯泡的能效标签必须在包装上,并且是消费者清晰可见的位置。

  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出口至沙特阿拉伯的相关光源生产企业:一方面要提早组织技术人员对法规每个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学习研究,抓住先发优势,尽早掌握新变化,对于新纳入法规范围的产品要注意修改或重新设计。另一方面要切实按照法规提出的安全、卫生、环保各项要求进行生产,并尽快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联系,做好产品的检验和测试,在出口前要取得有效的认证证书,在过渡期结束前做好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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