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办理沙特SASO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沙特只接受1年内的测试报告,测试标准首先使用SASO或者GS标准。 2.关于汽车滤清器、刹车片、刹车鼓、汽车玻璃等汽配产品,必须按照沙特SASO标准或者海湾国家GS标准的报告,才能接受申请。 3.2014年,沙特阿拉伯政府继续加强市场销售产品的能耗认证改革执行力度。针对家用冰箱、洗衣机产品,将于10月1日强制执行SASO2664:2013和SASO2692:2013能效新标准。 4.2019年1月1日开始,沙特SABER认证正式开始实施,望广大出口商注意,提前申请办理。 4.自2019年9月13日起,陶瓷产品进入沙特市场需符合:1. 通过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相关证书Shipment Certificate 2. 获得沙特质量标志SQM质量认可证书即2019年9月13日货物到港日起,没有取得上述证书的产品将无法进入沙特市场。 5.2020-09-01 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已通知表示对于所有出口到沙特以插头作为连接电源的电器产品,所有插头都需要符合新的SASO 2203:2018标准要求。 6.从2020年1月1日起,出货时提供的发票、箱单必须显示条形码,并且发票必须盖章。 7.SASO通知 | 2020年1月15日起强制SABER注册的产品法规更新.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发布最新通知,从2020年1月15日起,所有在“沙特产品安全计划”即SALEEM要求执行的技术指令下的管控产品,必须使用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的产品证书PC (Product Certificate)和批次证书SC (Shipment Certificate)。SASO也已更新且新增了2020年1月15日起将执行的产品技术法规.同时提示,自2020年2月15日起,所有商品包括已在沙特技术法规规定下的以及沙特技术法规还未规定的产品,在出口至沙特时都需要通过SABER系统提交申请并取得证书。 8.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 SASO(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zation)近日已在SABER平台发布通知,SABER平台和FASAH系统(沙特海关系统)将于2020年7月1日完成整合与对接。为了使货物在海关口岸清关更快速便捷,贸易商必须将出口至沙特产品在SABER平台上进行注册、提交申请产品证书,并且在货物到岸前需要获得批次证书SC(Shipment Certificate)避免被退运。注意:两个平台整合之后,海关可以直接查询产品是否通过认证,如果产品没有通过SABER认证,清不了关。 9.根据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udi Arabian Standards Organization,简称“SASO”)最新消息,自2021年7月1日起,SASO将扩大IECEE认证的管控范围,增加以下六类产品。为保证顺利清关,在管控清单中的产品需要申请并获得SASO IECEE National Conformity Certificate (CoPC)证书。  新增管控产品类_ 产品类别 Category  1 咖啡机 Coffee making machines  2 电缆 Electric cables  3 电水壶 Electric kettles  4 电子游戏及配件 Video games and their accessories 5 电油煎锅 Electric oil fryers  6 电动泵(5马力以下)Electric pumps with less than 5 HP

海湾标准化组织(GSO)拟发布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声明标准

  2021年7月7日,阿联酋、巴林、科威特、阿曼、卡塔尔、沙特、也门分别发布通报,公布了海湾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草案GSO 12/FDS 2528:2021“化妆产品–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声明的技术规范”,其中对护肤品、护发产品、口腔护理产品等化妆品及个人护理产品的声明进行了规范,包括定义、基本原则以及违规声明的例子。该标准草案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生效日期待定。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化妆品声明的基本准则,重点内容摘要如下:
  
  1.合法性
  
  (1)化妆品声明必须符合海湾阿拉伯国家内的所有法律,并且不与伊斯兰价值观或社会习惯相冲突;
  
  (2)声明的可接受性应基于化妆品的普通终端用户的看法;
  
  (3)如果声明中传达了产品具有特定益处内容,而这种益处仅仅是符合最低法律要求,则不应被允许。
  
  2.真实性
  
  (1)化妆品的总体介绍和对产品的个别声明均不得基于虚假或不相关的信息。如:(不含防腐剂),而该产品实际上含有防腐剂;
  
  (2)化妆品的声称必须是真实的;
  
  (3)如果产品声称其含有某种特定成分,则该成分应是人为存在的;
  
  (4)提及特定成分特性的成分声明不应暗示成品具有相同的特性,如果成品不具有这些特性;
  
  (5)标签上的声称必须在所有语言中具有相同的含义。
  
  3.有充分的的证据支撑
  
  (1)化妆品的声明,无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都应得到制造商发布的充分和可核实证据的支撑;
  
  (2)证据或证明的水平应与所提出的声明相一致,特别是对于缺乏功效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声明(注:例如,声称具有一定防晒系数(SPF)的防晒产品,必须根据相关国际标准进行测试);
  
  (3)对一项声明的可接受性进行评估应基于所有研究、数据和现有信息的证据权重,这取决于声明的性质和终端用户的普遍知识;
  
  (4)产品必须符合声明中的技术要求。如:天然或有机化妆品产品必须符合天然或有机声明的技术要求。
  
  4.诚实性
  
  从产品的性能来看,不应过分夸大。以下是一些例子:
  
  (1)对使用前和使用后的图片进行修正,以说明产品的效果;
  
  (2)高级香水通常含有大量的酒精,没有必要额外使用防腐剂。在这种情况下,在广告中强调某种高级香水不含任何防腐剂的事实是不诚实的;
  
  (3)如果类似的产品具有相同的特性,则声明不得将特定的特性归于有关产品;
  
  (4)对产品性能的介绍不应超出现有支撑性证据的范围;
  
  (5)如果产品的作用与特定条件有关,如与其他产品一起使用,应明确说明。
  
  5.公平性
  
  化妆产品的声明应是客观的,不得诋毁竞争对手(如:最大、更好、更强),也不得诋毁合法使用的成分。
  
  6.决策的被理解性
  
  (1)声明应清楚并可被普通终端用户理解;
  
  (2)营销传播应充分考虑到目标受众对传播的理解能力。营销传播应清晰、准确、相关并能被目标受众所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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